海淀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到什么時候?
時間:2012-01-13?
點擊:
次
來源:未知
一、總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 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54條第2款的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
因此,你在每年的5月31日(2012年5月31日是星期四,不延長)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同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都是合法的。
稅法是全國統一的,全國如此,北京如此,海淀區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