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所得稅會計的實務分析
時間: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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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一、所得稅會計的成因
所得稅會計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存在的差異所致。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是經濟領域中兩個不同的經濟概念,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規范不同的對象,體現不同的要求。
二、所得稅會計核算解析
企業進行所得稅核算時一般應遵循五個程序步驟。
(一)確定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價值
按照相關會計準則規定確定資產負債表中除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外的其他資產和負債項目的賬面價值。
(二)確定資產及負債項目的計稅基礎
按照會計準則中對于資產和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方法,以適用的稅收法規為基礎,確定資產負債表中有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稅所得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未來不需要繳稅的資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稅所得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用公式表達為:負債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即未來不可以扣稅的負債價值。
(三)確定暫時性差異
在確定了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后,接下來就應分別確認其所引起的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未作為資產和負債確認的項目,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確定其計稅基礎的,該計稅基礎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也屬于暫時性差異。隨著時間的推移,暫時性差異會逐漸轉回或消除。按照暫時性差異對未來期間應稅金額的影響,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兩種。對這兩種差異的理解,應始終把握這兩種差異均分別針對企業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而不是針對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這是許多初學者的誤區.
1.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由于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減少未來期間的應稅所得額,相應減少企業未來期間的經濟利益流出即應交所得稅額,因此,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當期,應將其對所得稅的影響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通常產生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二是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
2.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由于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增加未來轉回期間的應稅所得額,相應增加企業未來期間的經濟利益流出即應交所得稅額,因此,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當期,應將其對所得稅的影響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差異通常產生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二是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
所得稅會計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存在的差異所致。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是經濟領域中兩個不同的經濟概念,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規范不同的對象,體現不同的要求。
二、所得稅會計核算解析
企業進行所得稅核算時一般應遵循五個程序步驟。
(一)確定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價值
按照相關會計準則規定確定資產負債表中除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外的其他資產和負債項目的賬面價值。
(二)確定資產及負債項目的計稅基礎
按照會計準則中對于資產和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方法,以適用的稅收法規為基礎,確定資產負債表中有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稅所得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未來不需要繳稅的資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稅所得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用公式表達為:負債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即未來不可以扣稅的負債價值。
(三)確定暫時性差異
在確定了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后,接下來就應分別確認其所引起的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未作為資產和負債確認的項目,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確定其計稅基礎的,該計稅基礎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也屬于暫時性差異。隨著時間的推移,暫時性差異會逐漸轉回或消除。按照暫時性差異對未來期間應稅金額的影響,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兩種。對這兩種差異的理解,應始終把握這兩種差異均分別針對企業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而不是針對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這是許多初學者的誤區.
1.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由于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減少未來期間的應稅所得額,相應減少企業未來期間的經濟利益流出即應交所得稅額,因此,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當期,應將其對所得稅的影響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通常產生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二是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
2.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由于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增加未來轉回期間的應稅所得額,相應增加企業未來期間的經濟利益流出即應交所得稅額,因此,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當期,應將其對所得稅的影響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差異通常產生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二是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