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收據、非稅收入收據可否稅前扣除
時間: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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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問題】
我單位向內審協會支付了會員費,該協會為我單位開具了蓋有財政部監制章的“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請問該收據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另外,另一單位為我單位開具的蓋有財政部監制章的“非稅收收入收據”,能否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是否手寫的收據都不能稅前扣除,機打的票據可以稅前扣除?
【解答】
一、會員費用票據
《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1號)第八條第(四)款規定,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收入,使用社會團體會費專用收據。
根據上述規定,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可作為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
二、非稅收收入票據
《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1號)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等相應的財政票據,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因此,單位取得非稅收入票據,不以手寫或機打區分,如開具單位和內容在符合上述規定,可作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
我單位向內審協會支付了會員費,該協會為我單位開具了蓋有財政部監制章的“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請問該收據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另外,另一單位為我單位開具的蓋有財政部監制章的“非稅收收入收據”,能否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是否手寫的收據都不能稅前扣除,機打的票據可以稅前扣除?
【解答】
一、會員費用票據
《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1號)第八條第(四)款規定,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收入,使用社會團體會費專用收據。
根據上述規定,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可作為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
二、非稅收收入票據
《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1號)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等相應的財政票據,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因此,單位取得非稅收入票據,不以手寫或機打區分,如開具單位和內容在符合上述規定,可作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