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幾種商業保險費的稅前扣除爭議
時間: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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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近日,筆者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咨詢問題:我公司是物流公司,給司機繳納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可否稅前扣除?對此,網友的回答可謂見仁見智,有網近日,筆者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咨詢問題:“我公司是物流公司,給司機繳納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可否稅前扣除?”對此,網友的回答可謂見仁見智,有網友認為:“不能扣除,只有高危行業,比如采礦、建筑這些行業的人身保險才能扣除”,有網友認為:“通常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不能扣,但是如果屬于特別工種就能扣”,當然也有網友對司機的行業性質進行分析后提出:司機應屬于特殊工種范圍,因此“物流運輸行業,為司機交納的人身安全保險如在相關的國家法律規定內,可以在稅前扣除。”
網友之所以出現不同觀點,究其根本在于對“特殊工種”和對稅前扣除政策的理解不同,那么物流公司為司機繳納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到底能否稅前扣除,推而廣之,企業支付的哪些商業保險費能夠稅前扣除,這些問題都值得研究,而不應只是匯算清繳時的一“調”了之。這里,筆者將對企業常見且存在爭議的幾種商業保險費扣除問題進行分析。
一、特殊工種職工的人身安全保險費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根據上述條款,此類保險費的稅前扣除似乎并無太大爭議,細究起來則會發現,對于特殊工種具體范圍、人身安全保險種類等問題,由于政策原因導致實務操作中存在較大爭議。
1、特殊工種范圍
目前的特殊工種范圍存在兩種版本:(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特殊工種目錄;(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2002]124號)規定的高危作業人員名錄。由于現有財稅文件并未明確特殊工種范圍或參照文件,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無法準確判斷,建議國家稅務總局能盡快明確,以避免實務操作中出現不必要的稅企爭議。
2、人身安全保險類型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有如下規定:此類保險費,其依據必須是法定的,即是國家企業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企業應當為職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險,如果不是國家法律法規所強制性規定的,企業自愿為其職工投保的所謂人身安全保險而發生的保險費支出是不準予稅前扣除的。此類保險費范圍的大小、保險費率的高低、投保對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國家法律法規依據的,……。也就是說,投保險種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網友之所以出現不同觀點,究其根本在于對“特殊工種”和對稅前扣除政策的理解不同,那么物流公司為司機繳納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到底能否稅前扣除,推而廣之,企業支付的哪些商業保險費能夠稅前扣除,這些問題都值得研究,而不應只是匯算清繳時的一“調”了之。這里,筆者將對企業常見且存在爭議的幾種商業保險費扣除問題進行分析。
一、特殊工種職工的人身安全保險費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根據上述條款,此類保險費的稅前扣除似乎并無太大爭議,細究起來則會發現,對于特殊工種具體范圍、人身安全保險種類等問題,由于政策原因導致實務操作中存在較大爭議。
1、特殊工種范圍
目前的特殊工種范圍存在兩種版本:(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特殊工種目錄;(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2002]124號)規定的高危作業人員名錄。由于現有財稅文件并未明確特殊工種范圍或參照文件,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無法準確判斷,建議國家稅務總局能盡快明確,以避免實務操作中出現不必要的稅企爭議。
2、人身安全保險類型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有如下規定:此類保險費,其依據必須是法定的,即是國家企業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企業應當為職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險,如果不是國家法律法規所強制性規定的,企業自愿為其職工投保的所謂人身安全保險而發生的保險費支出是不準予稅前扣除的。此類保險費范圍的大小、保險費率的高低、投保對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國家法律法規依據的,……。也就是說,投保險種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