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時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時間: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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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是指企業應當在期末因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無形資產,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稅務處理
會計制度要求企業定期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賬面價值低于可收回金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的營業外支出;如果前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的價值得以恢復,則應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限度內予以轉回。同時規定當無形資產發生減值后,應對其在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的攤銷額作出調整;當已確認的減值損失以后又轉回時,也應對其在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的攤銷額重新作出調整。處置無形資產,必須相應結轉該項無形資產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因為屬于或有支出,不符合確定性原則,因此不得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應作納稅調整增加處理;但因價值恢復或轉讓處置無形資產而沖銷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允許企業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即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實際工作中應注意,對企業因計提減值準備后少攤銷的無形資產費用,應在當期直接作納稅調整,不能片面地理解為稅法確認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一定不能超過會計確認的無形資產費用,也不能作為時間性差異在處置無形資產時或攤銷年限結束后才允許企業扣除少攤銷的無形資產費用。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稅務處理
會計制度要求企業定期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賬面價值低于可收回金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的營業外支出;如果前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的價值得以恢復,則應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限度內予以轉回。同時規定當無形資產發生減值后,應對其在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的攤銷額作出調整;當已確認的減值損失以后又轉回時,也應對其在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的攤銷額重新作出調整。處置無形資產,必須相應結轉該項無形資產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因為屬于或有支出,不符合確定性原則,因此不得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應作納稅調整增加處理;但因價值恢復或轉讓處置無形資產而沖銷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允許企業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即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實際工作中應注意,對企業因計提減值準備后少攤銷的無形資產費用,應在當期直接作納稅調整,不能片面地理解為稅法確認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一定不能超過會計確認的無形資產費用,也不能作為時間性差異在處置無形資產時或攤銷年限結束后才允許企業扣除少攤銷的無形資產費用。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