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朝陽區企業匯算清繳13個必知問題
時間: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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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一、實行匯算清繳的納稅人范圍是什么?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二、匯算清繳期限?
(一)納稅人于2013年1月18日之前進行2012年度四季度(或12月份)預繳申報。
(二)納稅人2012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期限為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企業所得稅相關文件要求納稅人必須進行第四季度預繳申報,因此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內至少需要完成五次納稅申報,四季度預繳申報后進行當年匯算清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匯算清繳需要報送哪些資料?
(一)報送資料的主要內容
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須在匯算清繳期內將申報資料報送辦稅服務廳,申報資料主要包括以下相關內容: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
2、財務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企業應報送與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范圍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報表);
3、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4、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5、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7、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情況申報表;
8、向主管稅務機關附送的稅務師事務所等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鑒證報告;
9、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關于財務報表的報送種類和期限要求:
1、納稅人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在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報送相對應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報送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2、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區縣級(含)以上重點稅源企業在報送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時,還應報送年度《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二、匯算清繳期限?
(一)納稅人于2013年1月18日之前進行2012年度四季度(或12月份)預繳申報。
(二)納稅人2012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期限為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企業所得稅相關文件要求納稅人必須進行第四季度預繳申報,因此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內至少需要完成五次納稅申報,四季度預繳申報后進行當年匯算清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匯算清繳需要報送哪些資料?
(一)報送資料的主要內容
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須在匯算清繳期內將申報資料報送辦稅服務廳,申報資料主要包括以下相關內容: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
2、財務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企業應報送與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范圍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報表);
3、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4、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5、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7、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情況申報表;
8、向主管稅務機關附送的稅務師事務所等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鑒證報告;
9、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關于財務報表的報送種類和期限要求:
1、納稅人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在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報送相對應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報送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2、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區縣級(含)以上重點稅源企業在報送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時,還應報送年度《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