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業稅收優惠延期政策最快年中出臺
中國證券報從權威渠道了解到,出版企業稅收優惠延期政策已經財政部審核并上報國務院,預計最快年中出臺。此外, 自國家啟動“營改增”試點以來,廣告營銷、廣播影視等領域都已被納入試點范圍。
業內人士認為,財稅扶持政策的不斷加碼,使得文化產業得到實質性“減負”,有利于鳳凰傳媒(601928,股吧)、中南傳媒(601098,股吧)、華誼兄弟(300027,股吧)、光線傳媒(300251,股吧)等傳媒公司提升利潤、增厚業績。
優惠政策將延期
據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2011年發布《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并對部分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后退政策。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前述稅收優惠政策已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今年以來稅務部門已按正常的增值稅率和營業稅率對國內出版企業征稅。
而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出版企業稅收優惠延期政策已經財政部審核并上報國務院,目前處在走程序階段,預計最快年中出臺。
“一旦財政部正式發布稅收延期政策后,出版企業將在年底獲得按優惠政策執行后多繳部分的稅收返還。這將增加出版企業今年的營業外收入,有助于增厚業績。”分析人士稱。
據了解,中南傳媒、鳳凰傳媒、長江傳媒(600757,股吧)等改企轉制的國有出版公司繳納增值稅分兩種情況:教材銷售的增值稅先征后返,一般圖書按13%的優惠稅率繳納。而一般企業的增值稅按17%征收。
具體來看,中小學學生課本以及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增值稅100%先征后退。對全國縣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
傳媒公司業績有望增厚
分析人士表示,自2009年國務院發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以來,文化傳媒企業獲得的財稅支持不斷加碼。
2012年9月,國務院宣布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試點工作,廣告營銷行業被納入其中,并在北京、上海、江蘇等9省市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