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或成地方稅重要來源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稱,“十八大”報告提到構建地方稅體系,地方財源的方向會有變化。
經濟下行,地方財政收入吃緊,如何保證后土地經濟時代地方財力的穩定,或成為一個重要的改革方向。目前,多個官方機構正在進行論證,重要課題就是地方政府的穩定財源。
昨天(26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目前一直在討論地方財源問題,“‘十八大’報告提到構建地方稅體系,地方財源的方向會有變化。”
我國實行分稅制以來,地方政府已日益依賴土地財政。社科院法學研究員劉海波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表示,中西部縣城不適合這樣的土地財政模式,三、四線城市做土地財政比較難,因為增值的收益有限,同時也無法引入全國的資本進行購買,“城市化進程中,城市地產在增值,遠鄉地產在相對貶值;沿海工業化地區土地在增值,中部土地在相對貶值,二者是此消彼長的關系。”
目前,土地財政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來源,但是隨著經濟下行,土地收入增幅下降,土地財政模式進入低潮,不同地區地方政府出現了不同程度地方債的問題,尤其是在新一輪地方政府主導的投資下,地方債不斷升高,地方債危機爆發風險日益加劇。
國家審計署在6月10日公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中談到土地財政時言簡意賅,但與2010年審計署對全國地方債的全面審計對比,最新數據表明了幾個現實:2010年底,政府性債務大約有40%要靠土地收益來償還,而現在部分地區這一比例已經超過一半,地方政府債務償還高度依賴于土地收益。
進入后土地經濟時代,地方財源從何而來?目前,多個官方機構正在進行調研論證,重要課題就是地方政府的穩定財源。
“十八大”報告提到,“加快改革財稅體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公共財政體系,構建地方稅體系,形成有利于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
我國現行的中央稅體系和地方稅體系框架,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及隨后稅制調整過程中逐步形成的。中央稅體系和地方稅體系,也對應著中央和地方的經濟利益關系。
財政部財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透露,穩定地方財源將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面臨的一個改革方向,“穩定地方財源正在考慮的思路是適度下放財權給地方,建立完善的房產稅、消費稅體系,為地方政府培育財源。”他表示,未來地方稅體系的構建,一個重點是資源稅,既可以與價格機制改革相配套,又有助于欠發達但資源富集地區構建穩定的支柱財源;另一個支柱是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