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修訂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
時間: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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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6月26日,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價服字[2013]202號),于2013年7月1日起執行。新舊標準總體變化有以下幾點:
變化一、調整了會計報表審計收費方式。實行區間計費和分段累加計費兩種方式,即資產總額億元以下按區間計費,億元以上實行分段累加計費,使收費標準更貼近實際,同時提高了資產總額億元以上審計項目的收費金額。
變化二、增加了部分收費項目。為適應形勢變化,增加“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收入和研發費、勞務派出”等專項審計項目,并明確按會計報表審計收費標準130%計費。
變化三、調整了收費通知的執行期限,由原來一年調整為三年。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服字[2011]180號)廢止。
調整《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是省注協貫徹落實行業十二五規劃,支持事務所加快發展的的重要舉措。針對收費標準執行的具體情況,省注協大力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收集、反映行業意見和會員訴求,積極與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取得聯系,加強溝通協調,為收費辦法的順利修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各會計師事務所要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杜絕不正當低價競爭行為,共同維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變化一、調整了會計報表審計收費方式。實行區間計費和分段累加計費兩種方式,即資產總額億元以下按區間計費,億元以上實行分段累加計費,使收費標準更貼近實際,同時提高了資產總額億元以上審計項目的收費金額。
變化二、增加了部分收費項目。為適應形勢變化,增加“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收入和研發費、勞務派出”等專項審計項目,并明確按會計報表審計收費標準130%計費。
變化三、調整了收費通知的執行期限,由原來一年調整為三年。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服字[2011]180號)廢止。
調整《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是省注協貫徹落實行業十二五規劃,支持事務所加快發展的的重要舉措。針對收費標準執行的具體情況,省注協大力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收集、反映行業意見和會員訴求,積極與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取得聯系,加強溝通協調,為收費辦法的順利修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各會計師事務所要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杜絕不正當低價競爭行為,共同維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