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有關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北京市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范圍擴大至廣播影視服務業。現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公告〔2012〕7號,以下簡稱《公告》)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擴大試點的應稅服務范圍
自2013年8月1日起,廣播影視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廣播影視服務,包括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發行服務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務。
(一)廣播影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是指進行專題(特別節目)、專欄、綜藝、體育、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電影等廣播影視節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務。具體包括與廣播影視節目和作品相關的策劃、采編、拍攝、錄音、音視頻文字圖片素材制作、場景布置、后期的剪輯、翻譯(編譯)、字幕制作、片頭、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復、編目和確權等業務活動。
(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以分賬、買斷、委托、代理等方式,向影院、電臺、電視臺、網站等單位和個人發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以及轉讓體育賽事等活動的報道及播映權的業務活動。
(三)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是指在影院、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以及通過電臺、電視臺、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有線裝置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業務活動。
二、稅務登記、申報納稅事項辦理
2013年7月31日前,凡提供廣播影視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應按照《公告》有關規定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信息核對等手續。2013年8月25日前,國稅機關將統一為試點納稅人辦理網上申報申請手續,試點納稅人領取的數字證書自領取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無需交納證書服務費。2013年9月征期前,國稅機關為試點納稅人統一辦理電子繳稅申請手續。2013年9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在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三、稅控機具使用和發票銜接
自2013年8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使用國稅稅控機具,享受的優惠政策參照《公告》的有關規定執行。試點納稅人提供廣播影視服務應當開具國稅局監制的發票,不得再開具地稅局監制的發票。自2013年7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可以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稅控機具推行和發票領用手續,使用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試點納稅人應按照有關要求辦理有關手續。試點納稅人領用的發票自2013年8月1日起啟用,不得提前開具。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