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務審計是推進地方政府改革良機
時間:2013-07-31?
點擊:
次
來源:未知
審計署網站發布消息顯示,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
地方性政府債務,是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一個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的問題。2011年審計署曾對地方性政府債務進行了一次全面審計,其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但2011年以來,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地方政府經濟增速均不同程度下滑,各地均反映出財政壓力加大。因財政壓力而帶來的舉債沖動增強。能否摸清地方性政府債務的新狀況,對防范經濟風險、保持經濟平衡增長有重要的意義。
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地方在財權上得到清晰劃分,但在事權上仍然沒有清晰界定,使得地方政府承擔了超出其財力能力的事權,其中不能不帶來相關的債務。
根據預算法,我國地方政府沒有舉債權。即便對地方債改革試點的幾個省市,也是由中央財政代發代還。但從現實情況看,地方的明債務和潛債務一直存在,而且與經濟形勢直接相關。經濟形勢好,地方政府舉債容易,而且土地價格上漲也使地方債務有一定的保障;但經濟形勢壓力加大,地方政府舉債的成本將提高,而且財政收入也面臨下滑的風險。也就是說,在經濟下行階段,地方政府債務有可能成為經濟風險的重要來源之一。前不久發生的神木事件,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發生的。
因此,審計地方債務,全面盤清地方政府各類債務,很有必要。但是,從我國轉型與改革的特定背景看,審計地方債務不能僅演變成一場審計風暴,而要成為深化體制改革、尤其是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基礎。
比如,在摸清地方債務的基礎上,要盡快理順中央地方關系。如果不能有效理順中央地方事權
使地方政府事權與財力相匹配,那么地方政府債務就無法得到根除。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而不是以經濟總量為導向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這個改革目前看來越來越緊迫。再比如,盡快打破競爭性地方政府的模式。在市場經濟中,以經濟總量、財政收入為“鐵帽子”的競爭性地方政府,帶來的風險恐怕要遠超過其可能隱藏的風險。我們說轉變政府職能,很重要的就是轉變地方政府的行為模式,尤其是對市縣基層政府,抑制其增長沖動,強化其公共服務職能。
這次對地方性政府債務的審計,應當說是推進地方政府改革的一次很好機會。在審計中既實現防范經濟風險又推進政府改革,理應成為本次審計的兩個基本目標。
地方性政府債務,是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一個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的問題。2011年審計署曾對地方性政府債務進行了一次全面審計,其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但2011年以來,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地方政府經濟增速均不同程度下滑,各地均反映出財政壓力加大。因財政壓力而帶來的舉債沖動增強。能否摸清地方性政府債務的新狀況,對防范經濟風險、保持經濟平衡增長有重要的意義。
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地方在財權上得到清晰劃分,但在事權上仍然沒有清晰界定,使得地方政府承擔了超出其財力能力的事權,其中不能不帶來相關的債務。
根據預算法,我國地方政府沒有舉債權。即便對地方債改革試點的幾個省市,也是由中央財政代發代還。但從現實情況看,地方的明債務和潛債務一直存在,而且與經濟形勢直接相關。經濟形勢好,地方政府舉債容易,而且土地價格上漲也使地方債務有一定的保障;但經濟形勢壓力加大,地方政府舉債的成本將提高,而且財政收入也面臨下滑的風險。也就是說,在經濟下行階段,地方政府債務有可能成為經濟風險的重要來源之一。前不久發生的神木事件,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發生的。
因此,審計地方債務,全面盤清地方政府各類債務,很有必要。但是,從我國轉型與改革的特定背景看,審計地方債務不能僅演變成一場審計風暴,而要成為深化體制改革、尤其是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基礎。
比如,在摸清地方債務的基礎上,要盡快理順中央地方關系。如果不能有效理順中央地方事權
使地方政府事權與財力相匹配,那么地方政府債務就無法得到根除。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而不是以經濟總量為導向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這個改革目前看來越來越緊迫。再比如,盡快打破競爭性地方政府的模式。在市場經濟中,以經濟總量、財政收入為“鐵帽子”的競爭性地方政府,帶來的風險恐怕要遠超過其可能隱藏的風險。我們說轉變政府職能,很重要的就是轉變地方政府的行為模式,尤其是對市縣基層政府,抑制其增長沖動,強化其公共服務職能。
這次對地方性政府債務的審計,應當說是推進地方政府改革的一次很好機會。在審計中既實現防范經濟風險又推進政府改革,理應成為本次審計的兩個基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