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環境助力提高持股吸引力
上市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將產生正式的規范。6月20日,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制定并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與此同時,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表示,證監會將根據試點情況與相關部門研究稅收的相關政策。
“如果缺少稅收優惠政策,員工持股計劃的吸引力就會打折扣,呼吁盡快推出稅收優惠的相關制度安排。”一位上市公司高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坦言,員工持股計劃在人力資本為主的公司,比如高科技和金融領域企業的作用比較突出,因為這類企業通常薪酬支出較大,相對應員工繳納的稅款也更多,如果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可以有相應的稅收優惠,員工自然更愿意參與。
“比如今年獲得20萬元年薪,若用于購買公司股票,可以抵扣20%個人所得稅,那么員工才會有動力去買。”一位證券業務資深人士表示,另外,在資金來源上,若可使用銀行貸款,不占用勞務薪資,也會有助于員工持股計劃的推進。但若以《指導意見》操作,最后員工領取薪酬時已扣繳了個人所得稅,再用這部分現金去買入股票,當股票賣出后發放給員工時,由于基數較大,扣稅的比例將遠高于單人買賣股份時需繳納的稅費。
從國際經驗看,通常各國都為員工持股計劃制定多種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員工持股計劃發源地美國,其針對員工持股分配給員工的股票紅利部分和還貸部分均予以免稅;參加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在離開公司或退休時得到的股份收益,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員工退休后,也可以將其擁有的股票繼續留在信托基金,此時由于員工擁有的股票未兌現,因此不用繳納資產所得稅。
“上述經驗值得我們借鑒。”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黃志龍稱,但是中國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我國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國有企業,稅收優惠的程度應該會比美國低一些。
前述接近證監會人士稱,由于沒有稅收優惠政策,預計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不會大范圍展開,不過證監會確實已在其職責和能力范圍內盡力了,畢竟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還需要多個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非證監會一己之力所能為。
今年1月份,證監會發言人曾表示,根據境外成熟市場的經驗,員工持股計劃的順利實施需要稅收優惠和信貸等其他便利條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