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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公告加快稅收現(xiàn)代化建設
近日,稅務總局連續(xù)發(fā)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兩個公告(以下稱為兩個公告),這是國務院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guī)劃綱要》)后首個中央政府職能部門作出的反應。兩個公告的最大特點是通過建立健全納稅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開機制,對納稅人納稅信用進行排序,清分守信納稅人和失信納稅人,并對守信納稅人給予實質性支持,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納稅人實施公開曝光制裁。兩個公告的頒布和實施對于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無疑具有積極的示范效應,對于實現(xiàn)稅收現(xiàn)代化將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納稅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關鍵所在。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涉及社會活動的方方面面,其中納稅信用是重要組成部分。首先,納稅信用直接關系到稅收職能的發(fā)揮。納稅人是市場經濟中最廣泛的微觀主體。目前,我國約有4000萬戶企業(yè)及個體納稅人,還有數千萬戶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對如此龐大的市場微觀主體建立起納稅信用,不僅有利于保障國家稅收收入,而且對于調整經濟結構和調節(jié)收入分配,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場環(huán)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納稅信用可為其他社會信用提供保障。就企業(yè)納稅人而言,若要做到誠信納稅,就必須建立健全會計賬簿,準確及時反映每一項經營活動的資金流向,正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和損益等情況。因此,納稅信用是反映企業(yè)會計制度是否健全、財務核算是否準確、納稅義務是否履行的晴雨表,可以直接或間接反映納稅人其他方面的信用狀況。正因如此,納稅信用狀況不僅成為市場主體之間履行契約的重要參考,而且成為金融、工商、海關、外匯等部門對納稅人授信的重要依據。例如,外匯管理部門把納稅信用作為納稅人對外付匯的有效憑證,工商管理部門把納稅信用作為企業(yè)注銷和股權變更的前置條件,金融部門把納稅信用作為企業(yè)特別是中小企業(yè)獲準貸款的通行證,出入境管理部門把納稅信用作為外籍個人獲準出境的參考依據;等等。
納稅信用是納稅主體的無形資產。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納稅人在市場競爭中能否取勝,原因多種多樣,但納稅信用無疑是一個重要因素,因為良好的納稅信用是納稅人優(yōu)質的無形資產。一方面,無論是政府、企業(yè)還是個人,都愿意與納稅信用度高的納稅人打交道、做生意,有利于增強納稅人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社會不愿意接受一個不講誠信的納稅人,會給失信納稅人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甚至致命打擊。如企業(yè)因逃避稅而被取消稅收優(yōu)惠、上市融資資格乃至倒閉的案例舉不勝舉,文體界明星因偷逃稅而遭受牢獄之苦的也不乏其人,有的政府高級官員甚至國家領導人因逃避稅而被趕下臺,最典型的案例是意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因犯稅務欺詐罪而被迫下臺并獲刑4年。與此同時,失信納稅人還會影響其他相關方的利益。如因偷稅而破產的企業(yè)會直接影響其股東的權益;買方企業(yè)接受賣方企業(yè)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其進項稅額就不能得到抵扣,等等。兩個公告的實施,有利于守信納稅人維護和提升其優(yōu)質無形資產,大幅提高失信納稅人的社會成本,切實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