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審計要害在能否打破利益格局
全國首次土地財政“家底”大審計將于本周(8月18日訊)拉開大幕,此次審計,由國務院牽頭,重點審計2008年至2013年內的土地出讓金收支、土地征收、儲備、供應、整治、耕地保護及土地執法情況,橫向包括財政、國土資源、住建、發改委、林業、農業等在內的多個系統,縱向則直接到縣。媒體分析,由于此次審計將披露各地土地領域的權力尋租和腐敗現象,一些人或許會因此離開現在的位置,更有可能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去年中央組織了地方債務大審計,那次重點是摸清地方債務家底,因此,并沒有審計債務形成過程中的問題。因此,問題披露也都比較原則和抽象,沒有涉及具體單位、具體人,也沒有處理當事人??创舜螌徲嫷囊?,原則性要講,但具體問題更要查,情況會截然不同。
顯然,對輿論和公眾來說,了解“土地財政”的底數,當然十分重要。如果不能對存在的問題有個較為完整的了解和基本的一致的判斷,是很難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的,是很難在改革方案的制定過程中對癥下藥、有的放矢。但大家更希望看到的,是“土地財政”形成過程中到底隱藏著什么問題,又應當如何來解決這些問題。如果問題找不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找不到,審計再轟轟烈烈,審計過程再熱熱鬧鬧,也不會有多大效果,也不會得到輿論和公眾的接受與認可。
必須注意,按財政部公布的2013年全國財政決算表,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收入為39073億元,是預算數的152.6%,創下了歷史新高。今年上半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又已達到了21129億元,同比增長26.3%。而照相關專家的推算,從2003年房地產市場放開到現在,政府從土地上獲取的收入,已到40萬億。其中絕大多數為地方所支配。如此規模巨大的收入,而且公認為在問題頻發的領域,竟然從未有過審計,確實讓人難以理解。
有了如此規模巨大的收入,地方政府收支結構不僅沒有得到改善,財政困難的局面不僅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收支矛盾更突出、問題更嚴重了,僅審計署對外公布的地方債務,就達到了18萬億。也就是說,這些年來,地方政府僅僅借助于土地,就消耗了近60萬億財富,且沒有受到任何制約與約束。正因為如此,此次專項審計,如果不能有效查出“土地財政”形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與措施,是很難向社會交代的。更重要的,地方政府的發展理念、發展思路、發展行為,如果仍被“土地財政”所左右,什么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什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什么重視實體經濟發展,就會成為一句空話。而“土地財政”給地方政府帶來的風險,則會越積越多,后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