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認定條件放寬 五大領域上市公司或享稅收福利
1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通過放寬認定條件、簡化認定流程、縮短公示時間、擴充支持領域等途徑,使更多創新型企業得到政策支持。北京中翰聯合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王駿對上證報記者表示:“這是時隔七年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的一次重大變化,預計將有一大批上市公司受益于高新認定辦法的完善。”
會議確定,修訂現行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更多向中小企業傾斜。一是適當放寬認定條件。適應研發外包、眾包等趨勢,對高新技術企業取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30%以上的要求,改為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比不低于10%。在保持大中型企業3%和4%研發費占比要求不變的情況下,將小企業的研發費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內獲得知識產權或取得5年以上獨占許可的條件,鼓勵企業自主研發或轉讓技術。二是簡化認定流程,縮短公示時間。高新技術企業在資格有效期內跨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采取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雙結合等方式,優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三是擴充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將制造業中的增材制造與應用等新技術和服務業中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技術,以及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等領域的相關技術納入支持范圍,同時剔除一批落后技術,使政策優惠發揮對科技創新的牽引作用。
“高新企業比普通企業一年可節約四成的企業所得稅,對多數公司凈利潤的影響相當可觀。”王駿告訴上證報記者。按照稅收政策,目前國內企業除了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0%和非居民企業為20%以外,內外資企業一致適用25%的法定稅率。但如果得到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企業所得稅稅率可以降到15%。理論上說,企業所得稅率從25%降至15%,相當于減少了四成,這構成了高新認定對企業的最大誘惑。例如鼎捷軟件,2013年繳納企業所得稅3574.94萬元,高新技術企業的身份為其節省所得稅稅額2383.30萬元,占當年凈利潤的24.66%。
此外,國家及地方政府對高新技術企業有專門的高新技術項目資金獎勵和科技創新政策扶持,在企業投融資、土地、工商等方面也都有政策扶持。例如登云股份,2013年獲得政府補助10余筆,金額總計1119.66萬元,而當年該公司僅實現凈利潤3385.20萬元,補助占凈利潤比重達33.02%。
本次國常會確定完善高新企業認定辦法,實則是對2015年11月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呼應。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天永表示:“作為高新認定和管理的基礎文件,尤其是在2008年內外資統一企業所得稅率后,作為我國目前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中涉及面最廣、受惠企業數量最大的優惠政策,《認定管理辦法》意義重大。新的高新認定管理辦法的出臺,正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最新體現,即相關部門應‘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重點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力度’。”
總體來說,新辦法體現了政府管理思路的改變,尤其與企業最為相關的“認定條件與程序”、“監督管理”兩方面均做出了很大調整。例如,新辦法降低了對企業科技人員的比例要求,由現行“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調整為“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同時取消了“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限制。王駿認為:“對于許多大型企業而言,由于人員總數大,老規定中30%的比例以及學歷要求,很多企業不能達標,最終無緣高新資格。事實上,一個企業的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與人數并不一定成正比,或者說不同行業差異很大,若要求過高的科研人員比例,是與高新政策鼓勵創新的初衷相背離的。有鑒于此,新辦法做出了調整。同時,老辦法中關于近3年內獲得知識產權或取得5年以上獨占許可的條件也比較苛刻,此次一并取消。這一門檻降低后,預計會有更多上市公司符合認定條件。”
更值得關注的是,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將有五大新技術領域納入高新認定范圍,包括:制造業中的增材制造(即“3D打印”)與應用等新技術和服務業中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技術,以及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等領域的相關技術。“隨著新領域的擴充,將有更多上市公司有資格申請高新認定,享受稅收福利。”王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