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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5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辦法》規(guī)定,2015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繼續(xù)開展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綜合評價工作。現就做好2015年事務所綜合評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事務所開展信息填報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注協)組織本地事務所(含分所,下同)參與綜合評價工作,指導事務所按本通知要求規(guī)范、及時填報相關指標信息。
事務所仍沿用2014年的方式進行填報,即可以通過接收電子郵件、或1月16日后在中注協網站下載的方式,獲取綜合評價表(Excel格式),并根據以下要求據實填列有關信息:
1.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下載并打開綜合評價電子表格。
2.填報前,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3.為保證指標信息匯總、評價,請勿自行修改設定的數據格式,并確保表中填寫的事務所代碼與中注協“行業(y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完全一致。
4.為減少事務所填報負擔,保證數據的一致性,評價表部分指標數據信息,將從“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提取。數據填列應當有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內應當附列相關原始憑據。填列信息以2014年12月31日的信息為基準。
5.設立分所的事務所,各指標信息填報口徑均為包括總、分所在內的合并信息。
6.各指標填報信息,應當有證明其真實性的檔案資料或者工作底稿。
二、審核和匯總事務所填報信息
事務所完成綜合評價表的填寫后,紙質表格加蓋事務所公章后提交所在地方注協審核,并同時提交評價表電子表格。事務所須按本所實際情況認真填報,并對填報內容負責。
地方注協應對本地區(qū)事務所上報的綜合評價表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事務所名稱和事務所代碼的填列是否與“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一致,是否存在漏填指標,是否按照規(guī)定格式填報,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內容和樣式等,同時對事務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最后將本地區(qū)事務所綜合評價電子表格,集中上報中注協。
地方注協須認真審核事務所上報的綜合評價表內容,并對上報中注協的綜合評價表負責。除以下原因外,上報后不得再修改綜合評價表填報內容或再次申報:
1.由于格式問題無法正常讀取綜合評價表數據,被中注協退回的。
2.由于填報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被中注協退回或責令更正的。
3.中注協認定的其他原因。
中注協收到地方注協提交的事務所綜合評價表后,將“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生成的數據指標“回填”到各所表內。同時,對填報的指標信息進行復核。復核過程中,如果發(fā)現填列信息明顯異常的,將責令事務所限期重新核實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相關指標在賦分測算時采取歸零處理。其中,可能進入前百家的事務所,如存在填報信息異常、被投訴舉報等情形,將視嚴重程度,組織現場抽查。一旦核實確認,將取消排名資格。
另外,為了便于綜合評價工作開展期間的相關信息及時溝通,中注協將建立2015年綜合評價工作qq群組(群組號:346523782)和微信群組。各地方注協負責綜合評價相關工作的同志必須加入以上兩個群組,并保證工作日期間(上午9:00-下午5:00)在線。
三、完成指標測算,公布、反饋評價結果
中注協匯總各地上報表格信息后,以事務所為單位分別測算評價結果,編制發(fā)布2015年綜合評價全國前百家事務所信息,并將事務所綜合評價信息及評價結果,反饋給地方注協。
四、時間安排
3月31日前,事務所填寫綜合評價表,上報所在地方注協。
4月13日前,地方注協完成審核本地區(qū)事務所綜合評價表,匯總上報中注協。
4月20日前,中注協收集整理各地注協上報綜合評價表。
5月15日前后,中注協完成綜合評價表中相關資料回填、數據匯總、復核、懲戒信息確認、實地核查、評價結果測算等工作,編制發(fā)布全國前百家事務所排名信息。
5月20日前后,公示百家排名名單。如無異議,將正式發(fā)布《2015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
6月初,將事務所綜合評價結果反饋給地方注協。
五、聯系方式
中注協聯系人:注冊部周京;聯系電話:(010)88250136;傳真:(010)88250033。
附件:2015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表填表說明 2015年綜合評價填報表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5年 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