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企業取得收益相關處理
來源:未知 作者:京審 點擊:
次 時間:2015-02-11 10:07
問:承租企業取得被承租企業的收益,是否并計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承租企業)以支付租金方式整體租賃經營另一企業(被承租企業),合同約定承租企業以被承租企業名義經營,且經營成果(稅后利潤)歸屬承租企業所有。租賃結束后,承租企業分回的收益是否應并計應納稅所得額?
答:承租企業支付的租金可以按租賃期間稅前扣除,分回的收益應作為應稅收入。
問:承租企業取得被承租企業的收益,是否并計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承租企業)以支付租金方式整體租賃經營另一企業(被承租企業),合同約定承租企業以被承租企業名義經營,且經營成果(稅后利潤)歸屬承租企業所有。租賃結束后,承租企業分回的收益是否應并計應納稅所得額?
答:承租企業支付的租金可以按租賃期間稅前扣除,分回的收益應作為應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