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條件和程序(11)
2.公司的經營管理層應顯示出為其公司經營記錄所承擔的責任;
3.公司呈報的財務報告一般須按國際或英美現行的會計及審計標準編制,并按上述標準獨立審計;
4.公司在本國交易所的注冊資本應超過70萬英鎊,已至少有25%的社會公眾股。實際上,通過倫敦證交所進行國際募股,其總股本一般要求不少于2500萬英鎊;
5.公司須按倫敦證券交易所規范要求(包括歐共體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務法)編制上市說明書,發起人需使用英語發布有關信息。
倫敦高增長市場(AIM)
AIM對上市公司不做3年業績的要求,這不單單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業不需要有3年業績,沒有規模限制。AIM對上市公司也沒有公眾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
1.任命一名經許可的任命保薦人;
2.任命一名指定經紀人;
3.對其股票的自由轉讓不設任何限制;
4.注冊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類公司,并且依照其注冊地的法律合法成立;
5.編制一份上市文件——該文件包括投資者所需要的、有關該公司和其業務活動的相關信息,如財務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詳細情況。該文件應提供給所有預期投資者,從而讓他們決定是否投資于該公司的股票。該公司的董事則負責上市文件的準確性,并且確保這些文件無重大遺漏。倫敦證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項的資料,如主要股東、所有股東的以往記錄和流動資金;
6.根據當前收費標準向倫敦證券交易所付費,公司再次增發不需另繳費。
新加坡交易所
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過稅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積稅前盈利需要超過新幣750萬元,并在這3年里每年稅前盈利不低于新幣100萬元。如果近2年累積稅前盈利超過新幣1000萬元也可以達到盈利要求;
2.公司在新加坡創業板(SESDAQ)上市,沒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會有助于上市申請;
3.在計算稅前盈利時,特殊收益將不會考慮在內。如果有特殊損失,而這些特殊損失不會再發生,交易所可以給以適當的調整,但需是與公司直接有關的因素,像美國“9•11”事件或洪水帶來的損失,就不會考慮;
4.申請上市盈利來源需要穩定,帶來盈利的業務要繼續,已轉移走或終止的業務所帶來的利潤可能不會被考慮,并從累積盈利上扣除;
5.財務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財務要健全,流動資金不能有困難。公司如果向股東或董事借錢,需先還清或以股抵債;
6.管理層需基本穩定,也就是說近幾年為公司帶來利潤的管理層基本不變,如有要員離開,公司需證明其離開不影響公司的管理。
東京交易所
東京證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標準的特點是:在交易所內分設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標準低于第一部。也就是說,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業,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掛牌,然后才有可能進入第一部。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標下降到低于第一部的上市標準,則有可能降至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