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須知(9)
時間: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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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項目組織單位負責將轄區內推薦的所有項目報同級財政部門蓋章、備案。
(三)項目申報材料
1.電子申報資料:在“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中由推薦單位經科技部門戶網站“一站式”申報;
2.書面申報資料包括:
(1)項目組織單位地方立項文件、分檔支持項目的清單(對再次申報項目加以標注);
(2)項目申報資料:包括申報資料(按電子申報資料打印的書面材料)、相關附件、企業注冊信息、推薦意見表、地方專家評審表,按以上順序匯總裝訂至少二冊,通過推薦單位郵寄一冊到管理中心,項目組織單位自留一冊(項目名稱一般不要用××研究、××技術。書脊必須有項目名稱及推薦單位名稱,企業注冊信息一定要裝訂在申報資料內,不得使用文件夾裝訂),由管理中心最終激活企業身份。
相關附件包括:
①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7年度、2008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申報重點創新項目的企業須增報2006年度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2009年注冊的新辦企業,報送企業驗資報告和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②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申報貸款貼息的一般創新項目需提供2008年1月1日起至項目申報之日內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對應的付息單據復印件各一份。
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
④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準證明;
⑤留學人員投資(含獨資和控股)創辦的企業,須提供留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位(學歷)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投資資金證明或股權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或省級以上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留學身份的文件;
⑥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定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⑦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必須提供有關的立項批準文件和驗收結論證明(申報重點創新項目需附創新基金立項和驗收結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