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總表編制說明
一、表頭項目說明
1. 編制單位:編制機關的全稱;
2. 經濟類型:分別為全部企業、內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其他企業)、外資企業(包括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商獨資、外資股份、外國企業);
3. 年度:匯算清繳匯總年度;
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
本表根據A類企業年度申報數據進行各項匯總編制。其中第1行至第11行為戶管信息;第12行至40行為盈利企業匯算清繳情況,第41行至65行為虧損企業匯算清繳情況,第66至86行為綜合數據。
盈利企業是指調整后所得不為負的企業;虧損企業是指調整后所得為負的企業。
行次說明
1. 第1行“稅務登記戶數”:指所有登記的A類企業總數;
2. 第2行“開業戶數”:所有已經開業的A類企業總數;
3. 第3行“應參加匯算清繳戶數”:指根據稅法,應該參加匯算清繳的A類企業總數;
4. 第4行“不參加匯算清繳戶數”:指沒有參加匯算清繳工作的A類企業總數;
5. 第5行“實際參加匯算清繳戶數”:指實際參加匯算清繳工作的A類企業總數;
6. 第6行“盈利企業戶數”:指年度納稅申報表第23行“納稅調整后所得”不為負數的A類企業合計;
7. 第7行“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戶數”:指所有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A類企業(含稅基式減免企業);
8. 第8行“全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戶數”:指所有全額征收所得稅的A類企業總數;本表第6行-第7行-第9行;
9. 第9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企業戶數”: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A類企業總數;
10. 第10行“虧損企業戶數”:指年度納稅申報表第23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為負數的A類企業合計;
11. 第11行“零申報企業戶數”:指所有年度納稅申報表申報○空表的A類企業合計;
12. 第12行“營業收入”:取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第1行“營業收入”;
13. 第13行“營業成本”:取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第2行“營業成本”;
14. 第14行“營業稅金及附加”:取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第3行“營業稅金及附加”;
15. 第15行“銷售費用”:取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第4行“銷售費用”;
16. 第16行“管理費用”:取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第5行“管理費用”;
17. 第17行“財務費用”:取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第6行“財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