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規則(試行)(7)
九、本約定書的法律效力
(一)本約定書經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雙方履行完成約定事項后終止。
(二)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約定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所長:(簽名或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聯系人: 聯系人: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附件2: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專項鑒證報告(參考文本)
報告號:XXXX
XXX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對被鑒證人20XX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進行鑒證。我們鑒證時主要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的規定,對被鑒證人提供的憑證、賬冊、有關會計資料和數據,實施我們認為必要的審核程序。
被鑒證人對所提供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項負責。我們的責任是,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規定,對被鑒證人20XX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和占總收入比例情況進行審核鑒證,出具鑒證報告,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
委托人應當按照鑒證業務委托書的要求使用鑒證報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鑒證報告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鑒證人及其所在的鑒證機構無關。
經鑒證,被鑒證人20XX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和占總收入比例情況如下:
20XX年度賬載總收入為XX萬元;經審核確認20XX年度高新產品(技術)收入XX萬元;20XX年度高新產品(服務)收入XX萬元,占總收入的XX%。
本報告僅供被鑒證人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作其它用途。非法律、法規規定,鑒證報告的內容不得提供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稅務師(簽名):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XX事務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企業基本情況表
2、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
3、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鑒證報告說明
附件3: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專項鑒證報告(參考文本)
報告號:XXXX
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