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解讀(14)
時間: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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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本條所稱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
(四)接受交通運輸業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包括鐵路臨管線及鐵路專線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
(五)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稅收繳款書(以下稱通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本條是對納稅人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進行了列示:
(一)從貨物銷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貨物運輸專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為加強增值稅抵扣管理,根據增值稅的特點設計的,專供一般納稅人使用的一種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一般納稅人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扣稅憑證,且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種扣稅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目前抵扣的期限是自開票之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抵扣。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根據當前稅法規定,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是由海關代征的,試點納稅人在進口貨物辦理報關進口手續時,需向海關申報繳納進口增值稅并從海關取得完稅證明,其取得的海關進口專用繳款書可申報抵扣。海關進口專用繳款書目前抵扣的期限是自報關進口之日起180天內進行抵扣。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目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是免征增值稅的,其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對于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也是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對于零散經營的農戶,應由收購單位向農民開具收購發票。上述三種憑證也能作為進項稅額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中扣除。